購買 Android 手機,等同於選擇全球兩大行動服務平台之一,也就是選擇 Android 這個讓全球手機類型更多元的平台。
今天,歐盟執委會就公平競爭議題做出了一項不利於 Android 商業模式的裁決。這項裁決漠視了 Android 手機與 iOS 手機的競爭事實,但根據執委會自行舉辦的市場調查,有 89% 的受訪者認定兩者為競爭關係。這項裁決也忽略了 Android 為市場提供的多元選擇,包括數千家生產及銷售 Android 裝置的手機製造商和行動網路業者、全球數百萬名透過 Android 開創事業的應用程式開發人員,以及數十億因 Android 的存在而能夠負擔及使用尖端智慧型手機的消費者都因此受惠。
因為有了 Android,今日全球有超過 24,000 款涵蓋各種價位的裝置,提供逾 1,300 種不同品牌的選擇,包括荷蘭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波蘭羅馬尼亞西班牙瑞典手機製造商。



這些公司製造的手機各自不同,唯一的共通點就是能夠執行相同的應用程式。這歸功於一套簡單的規則,能夠不分裝置的大小或形狀,一概確保技術相容性。手機製造商甚至不必表明遵守這些規則;他們可以隨意使用或改造 Android,就跟 Amazon 在 Fire 平板電腦和電視棒中提供的設計一樣。
開放原始碼平台想要成功,必須悉心斟酌各個使用方的需求並取得平衡。歷史經驗顯示,如果沒有針對基本相容性設定規則,開放原始碼平台將支離破碎,對使用者、開發人員和手機製造商都不利。Android 的相容性規則可避免這個問題,讓這個平台能夠長期受到大眾的青睞。
創造彈性、選擇和機會
因為 Android,現今一支一般手機可預先載入多達 40 個來自不同開發人員的應用程式,而不侷限於搭載手機銷售商自家的應用程式。如果你希望以其他應用程式、瀏覽器或搜尋引擎取代預先載入的項目,可以輕易地停用或刪除預載項目並改為選用其他應用程式,包括歐盟境內 160 萬名以開發應用程式維生的開發人員所推出的應用程式。

Removing and replacing preloaded apps


事實上,一般 Android 手機使用者會自行安裝約 50 種應用程式。去年,全球使用者從 Play 應用程式商店下載應用程式的次數超過 940 億次;其中 Opera Mini 和 Firefox 瀏覽器下載量超過 1 億次,UC 瀏覽器下載量超過 5 億次。
這跟 1990 至 2000 年代初期的撥接時代相比,情況截然不同。過去,想要修改電腦上預先安裝的應用程式或是添加新的應用程式,不僅在技術上困難重重,也費日耗時。歐盟執委會對 Android 所做的裁決漠視了選擇多元化的新趨勢,以及種種顯示出現今人們如何使用手機的明確證據。
專為智慧型手機時代打造的平台
在 2007 年,我們選擇為手機製造商和行動網路業者免費提供 Android 平台。當然,Android 的開發有各種成本費用,而 Google 在過去十年投資了數十億美元,才打造出今日的 Android。我們之所以會做這項投資,原因在於這個平台能夠讓手機製造商選擇預先載入一組熱門的 Google 應用程式 (例如 Google 搜尋、Chrome、Google Play、Google 地圖和 Gmail);這些應用程式全都有助於確保手機一開箱就能派上用場,而其中一部分能為 Google 帶來收益。手機製造商不一定要納入 Google 服務,也能自由地預先安裝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式。換句話說,我們只有在使用者安裝並選擇使用 Google 應用程式 (而非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式) 時才會賺取收益。
造福合作夥伴和消費者
免費提供 Android 平台和 Google 應用程式套件,不只為手機製造商和相關業者帶來了效益,也大大造福了開發人員和消費者。如果手機製造商和行動網路業者無法在他們銷售的各式裝置中納入Google應用程式,Android 生態體系的平衡將會受到破壞。截至目前,在 Android 商業模式中,我們未曾向手機製造商收取相關技術費用,也未曾倚賴嚴密控管的發佈模式。
我們一直堅信,規模越大責任越大。健全發展的 Android 生態系統符合大眾的利益,而我們也表明了願意做出改變。不過,我們擔心歐盟執委會今日的裁決會破壞我們透過 Android 達成的平衡,並透露出專有平台優於開放平台這令人不安的訊息。
快速創新、多元選擇與平實價格都是強勁競爭的經典標誌,而在 Android 平台中,這些標誌一個也不缺。今日的裁決否定了 Android 運作的商業模式,這個商業模式為人人創造更多選擇,而不是帶來限制。我們計劃提出上訴。
本文作者:Google 執行長 Sundar Pic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