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 早期便為數百萬人建立了一個表達意見、尋找社群、觸及全球觀眾和建立個人事業的舞台。多年來,我們持續打造更友善的創作環境,在 2007 年推出了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並在 2012 年將計畫拓展至台灣,也不斷推出各種多元營利方式,幫助創作者在 YouTube 上賺取收入,過去 3 年累計支付了超過 500 億美元給創作者、藝人和媒體公司(註一)。如今,平台上有越來越多樣的商業模式正在被嘗試,而台灣的創作者也持續在 YouTube 上建立自己的創意事業,根據我們的統計,截至去年,台灣年收入超過新台幣 10 萬元的頻道,與前一年同期相比成長了 20%(註二)。
我們深知,這樣獨特的商業模式,只有當創作者蓬勃發展才能帶動整個平台的成功,因此 YouTube 希望創造更健全的環境,讓創作者透過內容營利並持續成長。秉持這樣的初衷,我們正式宣布 YouTube 獎勵創作的三種全新方式,包括:幫助更多創作者成為合作夥伴、讓創作者運用 Shorts 賺取收益,並重新定義創作者與音樂產業的合作模式。